行業盼絮棉纖維制定國家標準
隨著國家對絮棉用纖維制品的重視,相繼出臺《絮用纖維制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GB18383-2007《絮用纖維制品通用技術要求》等多項絮棉用纖維制品的標準及相關法律法規,質檢總局和中纖局也連續下文打擊“黑心棉”產品,規范了絮用纖維制品市場。但作為中間產品的絮用纖維,尤其是生活用絮用纖維,沒有標準可依,卻又廣泛流通于市場。
絮用纖維指用于填充、鋪墊的天然纖維、化學纖維及其加工成的絮片、墊氈等的統稱。近年來,隨著棉花漲價,絮用棉花摻雜使假情況比較嚴重,很多產品使用經脫色漂白處理的纖維下腳、或其再加工纖維冒充絮用棉花,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蒙蔽消費者或采購商。經處理后的產品通常顏色呆白或接近正常棉花的潔白,有的會有刺鼻氣味,普通消費者不能正確識別。很多這樣的產品作為優質絮用棉花賣給消費者或絮棉加工企業,成為生活用絮用纖維制品填充物原料,做成了“黑心棉”,流入家庭或市場。
絮用纖維沒有產品標準,GB18383-2007《絮用纖維制品通用技術要求》范圍規定標準適用于生活用絮用纖維制品和非生活用絮用纖維制品,并未提及絮用纖維,但在檢驗規則中卻對絮用纖維抽樣作出具體要求。日常檢驗常會遇到客戶檢驗絮用棉花(卷棉),在實際檢驗時只能參考GB1103-2007《棉花 細絨棉》、GB18383-2007《絮用纖維制品通用技術要求》和相關的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進行檢驗,檢驗項目及判定無據可依,遇有GB18383-2007《絮用纖維制品通用技術要求》規定禁用和限用原料時,無法做出有力的判定。這在絮用纖維執法檢查中也遇到很大阻力,檢驗報告判定沒有力度,執法人員只能依靠《產品質量法》和《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的部分條款進行執法。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建議相關部門及早制訂絮用纖維原料標準,或在GB18383-2007《絮用纖維制品通用技術要求》修訂補充中明確加入絮用纖維的檢驗及要求,對絮用纖維原料尤其是絮用棉花的規格、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儲存、運輸等作出詳細規定,規范絮用纖維,從而更好地控制絮用纖維制品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