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與2013年度棉花臨時收儲交易辦法對比
第一,2013年度棉花收儲規則對交儲企業的要求更加細致嚴格,如租賃或委托加工關系一經審核并公布后,不得更改,而2012年沒有此項要求。此外,今年還對交儲企業的成交數量和進度做了以下規定:交儲企業截至某一個交易日的累計成交數量,不得超過上一日中國纖維檢驗局對外公布的該400型棉花加工企業的已公證檢驗(指產地公證檢驗)的總量。這條細則彰顯了收儲政策對加工企業交儲行為的約束力和控制力。這樣一來可以有效地防止企業將臨近庫點的生產預估數量提前在網上成交;二來可以防止轉圈棉、代加工的皮棉冒充交儲棉,堵塞交儲中的漏洞。
第二,交儲資金方面有所改變。交儲企業的保證金由往年的300元/噸提高至500元/噸。同時,取消預付貨款,采用一次性付款,即企業在交儲棉花入庫、開票后才能得到全額貨款,而往年皮棉入庫、初驗后即可拿到80%,另20%開票時結清。這對于資金短缺的企業而言,延長了資金到位的時間,無形中增加了難度,籽棉收購也將變得更謹慎。
第三,交儲棉花的升貼水標準被徹底顛覆。如果棉花纖維長度以31最高來計算,按照2012年的標準,最好的棉花是131A,升水2810元/噸;最差的棉花是427C2,貼水1116元/噸。按照2013年的標準,最好的棉花是1131AS1P1U1N,升水1600元/噸;最差的棉花是2227C2S4P2U4L,貼水1200元/噸。從升貼水的角度看,棉花升水幅度明顯下滑,而貼水卻小幅上調。對交儲企業來講,利潤空間被壓縮。